国家公祭日,是指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设立。
#历史背景
南京大屠杀(英语:Nanjing Massacre, Rape of Nanjing)是中国抗日战争初期侵华日军在当时的中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
为二战历史确定国家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早已成为国际惯例。二战后,相关国家每年都会定期在诸如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美国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等举行国家纪念与公祭活动。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参考国际上一系列的做法。
#立法历程
200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提交提案,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同时还建议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第三次递交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议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目的意义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都对现实有着巨大的警鉴价值,而对历史铭记,就是树起了一面镜子,无论是对企图颠覆历史的人,还是渴望和平的人,都需要这个镜子随时折射提示,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的“国家公祭”,小而言之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缅怀,是对国人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大而言之,是中国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贵遗产,是中国人就此确立与国际社会相处的尊严方式。
(文章来源:网络;审核 喻齐彬、冯坤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