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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师生:

2025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7个“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具体安排如下: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重复2遍);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4分钟)。

请广大师生提前知晓,届时注意辨别警报信号,保持冷静,无需采取疏散等应急措施,继续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部
2025年5月9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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