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6-06-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部门下设综合科、消防科、治安科。

综合科:

1.负责传达、落实部门会议决议和部门领导工作部署,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2.负责部门的日常接待工作,协助处理来信、来访事宜,做好内、外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文件、信函、印鉴和档案的收发和传阅工作,做好保卫工作文件、年鉴的归档和起草工作;

4.负责部门会议记录整理、填写统计报表和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

5.做好师生户籍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校园技防工作,做好技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的管理;

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相关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科:

1.依照《消防法》及各级政府的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4.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火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5.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6.对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的消防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监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

1.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纪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

2.负责校园内各类案件的接报、登记和案件档案材料的保管移交工作;调解治安纠纷,处理一般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3.负责学校“校警驿站”相关活动的开展与文化建设;

4.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5.协助公安机关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内外的治安秩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3803549,校园报警电话0579-838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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